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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中国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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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01-21 00:07:21
  • 来源:凤凰网
  • 作者:赵家鹏 李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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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 大陆裸官难题报告    核心提示:裸官,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畸形儿,已经严重危机到了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地位和根基,导...

                原标题: 大陆“裸官”难题报告

  

  核心提示:裸官,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畸形儿,已经严重危机到了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地位和根基,导致人民大众对共产党的不信任,其治理需要智慧和勇气!

  2012年第一期某能源领域中央企业与省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5月末在北京西郊宾馆悄然拉开帷幕。

  坐了一整天的“学员”们,入夜后出门没几步路,便三五成群涌入一间间挑着红灯笼的居酒屋。一个小包间里,“崔局”、“张总”、“苏院长”、“小钟”等近十人开始了一场甚是喧哗的饭局。“崔局”是饭局的核心人物,也是一行人中的“老干部”,保持1.5cm的平头是老崔当兵多年留下的印记。酒菜之间,他们聊起苏家太太在加拿大生活如何,张家小孩儿在澳洲念书怎样,崔局儿子最近回国没有……等长长的流水席结束,在一旁的《凤凰周刊》记者吃惊地认识到,他们的配偶子女要么均在国外、要么一半在国外。

  他们在酒店里的雄性吆喝引起了其他餐席的不满,但没人知道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裸官”、“半裸官”。

  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犯严重关节炎,腿有点瘸,这没有阻碍他将外出洗浴、打高尔夫、陪领导打牌、嫖娼、吸食冰毒融入到自己的生活方式,直至最后挪用公款5.8亿元。事后查实,董跃进是妻儿均移居美国的正处级“裸官”,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高洁琳据此分析:“这种长期独自生活的状态让他的心理逐渐空虚,也没有了家庭层面的监督,做起事来便毫无顾忌,完全放纵了自己。”

  “裸官”正以各种方式露出水面,其不断膨胀的体积,对中共治理形成全新挑战。

  执政63年来,中共约束领导干部的一个倚重方式是,告诫管好身边配偶子女,或者反过来动员配偶子女监督官员。

  如今,这种监督有成“空转”之势。

  “裸官”源流

  自上世纪90年代第一批“绿卡干部”现身大陆以来,“裸官”群体已经繁衍生息了20年。

  “裸官”形成的第一次高潮是1989年之后。《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于1993年7月1日生效当天,美国移民局收到了近2万份有效申请;随后一个月之内,在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学习的近8万名中国留学生取得了西方国家的永久居住权。

  同年,大陆出现了第一批家属在国外、本人在国内的“裸体教授”、“裸体研究员”甚至是“裸体官员”。

  紧接着,1992年邓小平南巡,下海经商潮起,大陆企业纷纷赴境外设分公司,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随之到海外分公司工作。至今被河南通缉的出逃贪官——原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董明玉便是一例。1986年董明玉在美国成立分公司,随后把妻子从河南土产进出口公司调到美国分公司当经理。董管国内,负责买卖配额和外汇额度;妻子管国外,买卖公司到美国和香港的货物。1992年省里换届,董的靠山退休;1993年初,董明玉断然出逃,一家三口在美国会合,成为改革开放后有史可查的“裸官”外逃第一案。

  1997年开始,中央发布文件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能随便经商,尤其不能在相同领域与地区内经商。“这条路被卡死后,出国留学和定居就成了最好的出路。”台盟武汉市委研究室一位人士透露。

  一位中纪委人士也表示,目前除了少数“裸官”是起源于配偶在海外留学、工作外,多数“裸官”的产生,最初都可溯源到子女留学。

  国家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以留学身份出国,在外的留学人员已累计142.67万人。其中,仅2011年一年中国大陆自费留学者达31.48万人。

  徐州师范大学出国留学生学服务中心丁玉君说:“目前出国留学的群体中大部分有移民的意愿,根据我们的统计,大约有30%~50%左右能够如愿以偿。

  不过,官员子女自费留学有时颇费周折。金吉列留学公司每月都会接手很多有拒签史的公务员子女的加拿大留学申请,该公司在官博中写道:分析这些公务员子女的被拒签原因,有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就是资金收入做得很糟糕,导致拒签。资金方面,很多公务员家庭虽然很富有,但账面收入却十分微薄。而家庭庞大的存款又和本身工作无法联系到一起。这让使馆签证官对申请者有所顾虑。公务员家庭如何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第一,找一家有实力的留学中介办理业务;第二,对咨询顾问如实说明财政情况;第三,专业机构和专家帮助客户重新理清资金脉络。

  一些官员家庭子女留学的资金脉络,台盟中央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提案—《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备案制度》中专门提及,并引述新华社驻伦敦记者黄兴伟的调查称,国内个别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通过送子女到英国留学而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英国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英国置办房产。这些家长大多是市、县的局级或处级干部,在国内容易操纵实权,变本加厉地获取不义之财。否则,很难想象其子女作为一个外国学生在英国读完本科,能支付起将近100万元人民币的总花费。

  官员子女留学的同时,部分官员配偶以陪读、照顾生活起居为名随之出国。相关驻华使馆文化教育代表处数据显示,仅1998年一年,广东省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小学生占全省自费留学生的50%左右,最小的年龄只有5岁。此外广州教育部门统计,广州16岁以下的留学生中,有家长陪读的约占1/3。这些陪读的家长又以妈妈为主,多年来已形成一个独特的陪读妈妈群体。

  上述中纪委人士表示,官员子女在留学过程中或毕业取得绿卡后,往往会在国外结婚,配偶则以照顾小孩的名义留在国外。天长日久,就不再是简单的陪伴,往往也会入国籍。最后一步就是官员自己出去。

  不过在法律界,这类“裸官”应分成积极型和消极型。后者指有些官员当初也并非是有意计划,记者熟悉的一位辽宁厅级干部就私下感言,“把女儿送出去读书,当初是希望到时回来有更好的前途,但现在她留在澳大利亚发展了,自己过两年退休后估计只好一起过去了。”

  随着与国外交往的增多,包括子女留学在内的一些官员家庭终于发现原来弄一笔钱做投资也可以移民,就像国内投资买户口一样,于是购房或投资移民便演化生成。“而在这个时候,监管部门还没有转过弯来,也不掌握官员家属情况,即便是投资移民,官员也完全可以对内宣称是儿女在外就学。”前述中纪委人士说。

  仅靠留学掩盖并不够,官员家庭投资移民,还需要中介协力。通常是国外的移民机构承担了牵线搭桥的作用。一位从事移民行业多年的人士告诉《凤凰周刊》记者:“这么多年来,我只听说过一个正厅级官员的家属在大陆办理了移民,大多数官员家属办理移民,往往直接赴国外办理。”

  而越是级别高的官员,越有资源和机会来增加移民的保险系数。

  2002年夏天,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黄瑶以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的名义,会见了来访的新西兰农业与畜牧业公司代表一行,尽管最终项目并未谈成,但数年后,黄瑶的儿子却加入了新西兰国籍。在这其间,黄瑶与该移民公司老总互动频频。2009年10月24日,原贵州省第十届政协主席黄瑶因涉嫌违纪,被中纪委调查。同日夜间,北京一家移民公司的网站维护员工紧急地将黄瑶与该移民公司外籍老总的私人合影从官方网站上删除。这批被紧急删除的合影在一年半后,因移民行业内部尔虞,被重新曝出。

  在就学移民和投资移民之外,也不断隐现婚姻移民,以此较快取得绿卡。

  2001年,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的“裸官”身份和成功出逃,便是通过妻子“嫁给”美国人实现。

  此前1994年10月至12月期间,许等三人的妻子通过互联网同跨国偷渡组织取得联系,每人交20万美元,由偷渡组织为她们物色了3个美籍华人,并办理了结婚证。5年后,同时“嫁”到美国,取得美国公民资格。之后2001年5月,许等三人在香港与美国公民假结婚,同年10月利用早先获得的假香港护照申请到了去美国的签证。

  婚姻移民中更多的是官员子女和外籍人士结婚。原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于2008年借欧洲考察滞留在巴黎未归,而之前,其女儿同巴黎当地侨领结婚没多久,妻子则已与其秘密离婚。

  神秘的“裸官”数字

  2007年1月中央首次大规模对副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此后每年年初,领导干部都要填表报告。尽管所需填写的内容极为简单,但这年起,中央总算掌握了一个粗略的干部家庭涉外规模。

  2011年开始,配偶子女均在移居海外的官员需进行新模式填报。各地市、县多数要求在2011年上半年将报表上交。各省的综合汇总并上报,给定的期限是到今年底。另据中纪委、中组部信息,对“中管干部”报告材料,

  2011年已作了综合汇总。

  对于“中国有多少‘裸官’”的问题,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在2012年3月对外表示,“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到5月底,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关部门已大致掌握了一个数字,没有发布的原因,可能是影响不太好。

  目前,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数据,或可供管窥。

  记者从欧盟获悉,2001年初,大陆国务院侨办曾对大陆移民情况做过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同欧盟交流过相关数据。在该次调查中,侨办统计发现,从1996年到2000年,大陆共有约200万公民移居欧盟15国。但外交部领事司不认同,认为在这5年间,仅有100多万公民取得了赴欧移民权。

  对这200万移民,国务院侨办官员使用了“大陆新移民”一词。但欧盟官员认为,“大陆新移民”一词过于宽泛,实质掩盖模糊了大陆公务员移民情况。荷兰、法国以及英国分别研究发现,1996年到2000年的大陆赴欧移民中,官员本人的移民比率约2%。这意味着如果即使按照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统计的总数,5年间也有2万官员本人移民至欧洲。

  而且这个数量较之1995年之前已有相应减少。对此,荷、法、英调查认为,一个原因是学生与商人的概念界定有了微妙变化,这才导致了官员本身移民在数字上的减少。给出的依据是,5年间赴欧的学生大多是大陆东部经济强势区域官员的子女,他们的迁移亦意味着官员家庭国籍成分的改变。并依此推断,在1995年后,移民统计中商人的一部分和学生的绝大部分应该和官员整合在一起。

  如果按照这样的划分,仅在1996~2000年间家属移民至欧洲的“裸官”、“半裸官”数量,便远远不止2万之数。而这仅仅是欧洲范围内的数字。

  对于“裸官”如今之情状,董必武之女董良翚曾向《凤凰周刊》记者谈起一个例子:“有一天,我乘车出行,司机对我谈起家乡轶闻,说他们县里的一个科级干部,早把女儿送出了国。我很纳闷,科级干部才多少工资,如何能够负担得起子女出国的费用?”

  裸官分布图

  无从知晓“裸官”在大陆的地理和行业分布情况。不过,自1992年起因腐败而被曝光的全裸、半裸官员有近30名。这个微小的样本,呈现较为清晰的特征。

  其中,政府官员型“裸官”近1/3;国企、金融领域的高管型“裸官”达2/3。

  高管型“裸官”虽容易通过侵吞、挪用资金来实现移民,但也容易被审计发现。根据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研究,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裸官及潜逃可能性程度高的区域。

  相比之下,官员型“裸官”并不易发现,“除非他们(贪腐裸官)认为自己已经暴露或者存在巨大的暴露风险,否则就不会出逃,”地方纪检干部杨光说,“出逃本身也有风险,他们最大的希望是平安着陆,退休,淡出人们的视野,悄无声息地离开。”

  如果外逃,须备足一定的外逃资金。在企业只需职务适当即可拥有资金支配权,而政府官员只有到一定级别,才有可能聚敛巨额资财。这反映在“裸官”出逃的年龄分布上,高管型“裸官”大多处于30~50岁年龄段,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出逃时年龄为38岁。而官员型“裸官”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年龄为59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为57岁、漯河市原市委书记程三昌出逃时为61岁。

  行政级别上,官员型“裸官”集中在厅局级和省部级。从公开数据看,曝光的厅局级“裸官”主要发生在交通、烟草、铁路等封闭性领域。

  如因腐败落马的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据大陆媒体报道,早在2002年,张曙光与其妻王兴,便以86万美元买下了位于美国沃尔纳特市皮埃尔街688号的别墅,按照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张曙光一口气付出了近700万元人民币。这套别墅并不是张曙光夫妇在美国拥有的第一套房屋,早在1999年,其妻张兴即已在美购置了一套34.6万美元的屋舍;并在那时起,张曙光的妻女已经常居于美国,张的“裸官”身份在铁道部内部早已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相比之下,省部级“裸官”偏僻之地较多,有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珏、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

  据大陆《新民周刊》报道,胡长清全家都办了化名身份证和因私出国的护照,准备一有风吹草动时就出国。2000年胡长清还对移居国外的儿子表示:“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有两个国籍,将来就有余地了。”

  截至目前全裸或半裸型官员因腐败曝光的案件有,浙江2起、河南5起、央企3起、福建2起、黑龙江2起、广东2起、贵州2起、江西1起、陕西1起。

  2011年9月,大陆10省市启动了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这些省市包括:一是出境重地,如上海、广东;二是沿海省份,江苏、浙江、山东、福建;三是陆疆地区,黑龙江、云南;四是内陆省份,河南、江西。这些省市与已曝光的“裸官”地理高度重合。

  10个试点省份中,尽管河南的四周都不搭边境,但被媒体报道的“裸官”出逃次数却达5起,超过了其他省份。

  其中,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与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程三昌出逃,都利用了公司的海外业务便利。

  而原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的出逃原因部分归功于其本身是旅美华侨的亲属,一份官媒还曾称赞他是生长在上海的侨眷知识分子。2002年4月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参加厅级干部培训的蒋基芳,突然中断学习返回郑州,稍作停留后,从上海离境飞赴美国。抵达美国后,蒋分别向国家烟草局和省烟草局发回辞职报告,言称:“对不起烟草系统,对不起党”。

  河南另外两起“裸官”外逃有着内在关联。2002年10月中旬,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被纪检部门审查。石发亮案发的半年前,其妻黄玉蓉已经飞抵美国,并握有美国绿卡。石出事后,办案人员曾争取黄回国协助调查,但据称,她回复:“即使石发亮死了,我都不会回去。”

  黄玉蓉原本是原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童言白的副手:副董事长兼党组副书记。

  2003年8月中央下达关于加强出国证照管理的文件,童言白上缴了公务出国护照,但没有上缴因私出国护照。2004年1月利用不为人注意的节日,原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童言白用私人护照,携妻子从深圳黄岗口岸出关到达澳大利亚。此前,童言白花费人民币约700万元以投资移民的身份获得了澳大利亚的“绿卡”。而童的女儿大约在2001年已经移民到澳大利亚读书。

  一位公安系统人士透露,陕西、山西两省虽未列入上述试点10省市,但在这两个资源大省,工业事故频发、官员问责多起,亦历来是盛产“裸官”与“逃官”之地。

  陕西最著名的“裸官”便是庞家钰。正是2008年庞家钰案宣判后,刺激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周蓬安在一篇网络文章中,将“家属移居海外,自己在内地做官”的现象,斥之为“裸体做官”。嗣后,带有负面含义的“裸官”一词,成为汉语流行语汇。

  台盟的两次提案

  “一家两制”更是伴随“一国两制”而流行于香港内地之间。每天,手持深蓝色港澳通行证的人群从深圳罗湖口岸涌入香港,其中一些不乏是来探望移民香港的配偶、子女。

  今年初,一名广东人大代表在广东省委会议上透露:“广东某市要提拔一个领导,但一调查,发现她一年内竟然往返香港20多次,原来她的家人都在香港定居。”

  这不是官方可以接受的现实。最终,出于种种考虑,这名官员没有被提拔。随后,广东省出台规定,“配偶子女均已获得外国国籍或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湖南湘潭也相应跟进。

  这是迄今组织对“裸官”作出的最重惩戒。

  20年来,随着“裸官”群体的扩张和间断性出逃,中共不断调整着管控模式。

  一开始,中共纪律只限于官员个人,无关妻子、儿女。1995年,湖北襄樊市先于全国其他省市开始试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备案制度”,报告配偶、子女有无海外情况。

  该备案制度于1997年1月在全国得以推广,副处级也包括了进来。但1997年与之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重心仍放在对家属经商的担忧上。该规定施行到2001年,中纪委统计出参加登记的全国50多万名干部,存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任职情况的有9000多人。经过中纪委核实甄别,有300多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

  经中纪委此番清理,一些官员的配偶、子女,开始将谋利阵地转移到海外。2004年全国“两会”,台盟中央提出了治理“裸官”的第一份提案。这份编号为3293的提案,将矛头指向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问题,建议通过建立申报备案制度,从源头遏制腐败。

  数月后,经中纪委纪检监察室推荐,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批示,被认为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湖北襄樊、山西朔州和北京石油机械厂、国华电力公司四地开展试点。试点2年后,于2006年上升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但2008年突发杨湘洪案,宣示1997年起一直施行的配偶、子女报告规定基本流于形式。浙江省一位负责出国审批的干部表示,杨湘洪为省管副厅级干部,其出国访问审批逐级上报省里后,本应经过省外事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分管副省长四道关口审批。但在审批过程中并没有接到不准杨湘洪出国的禁令,杨湘洪手续齐全没有理由不批准。造成如此失控的根源,据《检察日报》廉政周刊主编王治国提供的信息,是杨湘洪没有向组织报告女儿与外国人结婚的重大涉外事项,外事部门也不知晓此事。

  受此冲击,2009年3月,台盟继2004年又向全国政协提出一份《关于建立健全官员滞留他国预警机制的提案》。

  两张新表格

  201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商谈“裸官”对策。

  2011年起,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副处级以上官员,从只需粗粗填写两张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升级到要额外仔细填写另两张表(移居情况表、移居情况变动表)。移居情况表中要特别交代移居费用和资金来源;在国(境)外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而这些在以前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根本不要求。

  此外,官员一旦填写《移居情况表》、《移居情况变动表》,将被纳入新的人事任免通道中:如果“裸官”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岗位调整;选拔考察任用上进行特别考虑、区别对待。

  与此同时,从2008年底起,一些地方的官员因私出国证件被集中管理,提升预防系数。在此之前,需要硬性上交组织集中管理的是因公出国证件。如2008年12月江苏张家港市发文,凡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在回国(境)后10天内,须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浙江省更严格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公检法所有人员的公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一律交由上级政府保管。这个举动促使原浙江省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出逃失败。

  “杨湘洪案之后,几乎所有出国人员的护照都是出境一次审批一次,人一回国护照就被收回。”浙江一位纪委人士说,这打乱了朱兵的逃亡计划。到2008年底,觉得风头过去的朱兵便同在美国读书的女儿洽商好接应事宜。2009年3月朱兵假扮他人到江西上饶办理《港澳通行证》,结果被发现资料有问题并被当场控制。

  2010年,同为“裸官”的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原总经理李向东亦在出逃途中被捕。

  2011年5月23日,在京召开的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披露,自2000年底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

  由于地方局处级官员“裸体”和出逃率上升,靠中央部委层面的追逃协调已捉襟见肘,2011年9月起,10省市防逃外逃协调机制开始试点。一位纪检系统官员表示,启动省级协调机制试点,旨在把小案也抓起来,减少中央的被动。

  官员内部的不满

  “裸官”的官方定义,是在2010年确定,被局限为三种类型: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按照这个范围,配偶、子女只有一方在海外的,或没有定居的,都不算。这大规模缩减了此前民间流行的“裸官”版本。

  没有人说得清楚:“裸官”多大比例是贪官;多大程度上容易变成“逃官”。在现有官方定义下,“裸官”得到中性化处理和保护。不过这没能改变民众的情绪逻辑:“裸官”推动了“裸——贪——逃”三者关系的恶性循环:一方面,配偶、子女出国的消费需求迫使官员腐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后顾之忧,官员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这样的情绪似乎不无道理。2012年2月20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2012年《法制蓝皮书中》收录了一篇《“裸官”监管调研报告》,该报告特别提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不足以支撑其配偶、子女在境外、尤其是在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言下之意,“裸官”与“腐败”实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这种近乎等义的联系,引发官员群体内部的不满与反弹。《“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对这一问题公众的认同度为34.2%;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均超过半数(53.3%、53.4%、51.7%),且官职越高,越认同裸官。

  “我是裸官,但裸官有好多种情况,‘一刀切’处理会对很多人不公平,难让人服气。”在中共某直属机构供职的一位处级干部私下对本刊记者直言。

  数年前,该处级干部为了生两胎,没让本该留学归国的妻子回来,自己借助国家公派的机会,在美国生出第二个孩子。之后归国的他遭受了十几万元的处罚,对此他觉得值得。但如今令他想不到的是,妻儿都在国外定居,成了他前途的最大阻力。

  广东云浮市一位官员今年起也特别恼火。本来配偶、子女在外面他没觉得什么,但从2010年起云浮市建立了对配偶、子女均已出国(境)定居的领导干部的定期谈话制度,每年他得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负责人的谈话。更糟糕的是,人事制度因此而改变,自2012年起,他又没了机会升任正职,“我被边缘化了”。

  “裸官令”也开始让子女留学成为官员负担。今年3月,吉林省长春市一名高三学生向北京一家留学中介公司咨询中表示,“自己成绩不好,很想去新加坡留学。父母都是国家公务员,父亲是副厅级干部,可以支付起每年7万左右的新加坡留学费用。可是官场很多人想使坏,加之很多送孩子去英、美、加国家留学的人都被查了,因此父母不让他出国,一定要参加高考。该怎么办?”

  由于法律对“裸官”并无限制,据媒体报道,广东在起草《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关于加强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过程中,遭到一些官员的反对。主张官员家属也有一般公民所有的自由迁徙权;“裸官”只是个别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并不是所有“裸官”都有腐败问题。配偶出国大多是为了照顾子女,加之以“裸官”之名,是“未审先判”。

  2008年10月,一名有大陆官员家庭背景的澳洲留学生意外身亡,引发网络对其家庭背景的热议。这刺激了一名悉尼大学留学生的愤怒反击,“一些那些诅咒我们说我们拿纳税人——也就是你们的钱出国留学的人麻烦看仔细点。我们家在一个地级市,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全在政府机关工作,爷爷奶奶均是离休干部,爸爸妈妈现在也准备退休,上次国家统一涨工资以前,每个月四个人的工资加起来大概15000元人民币。辛苦了一辈子的几个公务员凭什么就供不起一个留学生?”这个帖子随后被各大学校论坛和留学机构转发。

  两难折中

  今年全国“两会”上,围绕“裸官”出现了一次交锋。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工商联副主席宗立成吁称,“干部也是人,干部送子女出国只是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应该得到更多社会关爱和尊重。”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则回应,“出国没问题,信息应公开”。

  将干部家属出国事项,是纳入家庭隐私领域,还是向社会公开信息?每一个选项都牵动一场争议。

  两难之下,一条折中之路生成——组织代为监护。

  目前,官员填写《移居情况表》和《移居变动表》这两张新表后,由本人密封签名,然后直接上交本级组织部或上级组织部归档管理,暂“不需对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中纪委、中组部要求,各级部门“综合汇总工作要严格保密,相关数据和材料要妥善保管”。

  对“裸官”仅存威慑力的一个党内条规是: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经发现”让人产生心理博弈。前述留学中介机构透露,一位学生曾这样向他们求教:“我父亲是公务员,如果出国的话他要向上面申报的,我爸怕麻烦不想申报。请问,一定要申报的吗?不申报可以吗?不申报的话单位查得出来么?……”

  担忧或许是多余。一个客观现实是,做成“裸官”的,级别往往位居司局厅级,深居浅出,且更换工作岗位和住所较频繁,各机构信息共享的程度很差。即使是单位内也难清楚其家庭情况。至于亲戚,自不会疯狂到举报。

  即使是举报,一位地方纪委人士坦言:“备案也仅仅是个备案。如果报了以后不实,也够不上纪律处分的标准,最多补报一下。总不至于因为一次不报,就给人家纪律处分吧?”

  对于未来,今年3月监察部部长马馼说,“裸官”登记将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做支撑。公开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