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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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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2-08 17:42:30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