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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笼囚人抛入水中:是故意杀人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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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2-12 13:59:06
- 来源:钱江晚报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
胡某当庭拒不认罪
锈得发黄的铁笼子
涉案团伙受审
【导读】本案涉嫌罪名确定的疑难主要在于尸检报告对死因不能认定。如果嫌疑人在人活着被抛入水中,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是在拘禁过程中导致受害人死亡,即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在尸检不能确定死因的情况下,还可以从被告人的口供以及经验法则等证据来判断受害人在入水前的生命特征,这需要大量的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能因为死因鉴定不能确定而直接否定故意杀人罪,鉴定结论只是法定证据之一而已。因此,本案最后判决是故意杀人罪还是非法拘禁罪需要综合全案证据确定。
原标题:52岁的嫌疑人“老大”胡某依旧不认罪
2015年2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当法警扯开外面罩着的编织袋,露出一只四方铁笼子,铁柱子已经锈成黄色。旁听席很多人都直起了身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不足1米见方的笼子,是如何装进一个身高1米8、体重200斤的成年男子的?
随后当庭播放的水下打捞监控,更是触目惊心:在水下83米深处,被害男子张某的遗体如同婴儿般,紧紧蜷缩在不大的笼子里,双腿伸出。至此,这名44岁的内蒙古商人沉入湖底已长达28个月。
为了这一刻,杭州下城公安分局的专案组已奋战900多天,实施了全国公安史上最艰难的深水打捞。
这起情节无比曲折的命案,在杭州公安史上,甚至是全国公安史都将留下重重的一笔。时间回溯到2012年6月10日,因为巨额债务纠纷,44岁的内蒙古商人张某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随后遭到近3个月非法拘禁,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最后惨遭杀害。
2012年9月1日凌晨,向张的家人索债5000万元但不达数额后,犯罪嫌疑人温州籍“老大”胡某和手下,竟然将张老板装进铁笼,运至丽水青田北山大桥,推入水深百米的滩坑水库(本报曾报道)。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公开审理胡某等3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一案,这也是被害人张某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取得鉴定意见后第一次开庭。
面对公诉机关最新出示的铁证,52岁的嫌疑人胡某依旧拒不认罪,自始至终都咬定:他在桥头就把人释放了。而另两名嫌疑人终于承认,之前供述都是虚假的,张老板确实是被装进铁笼抛入水库中。
讨债索要5000万元不成
连人带铁笼推入百米深水库
这起案子破获的过程扑朔迷离,一波三折。
2012年6月11日清晨,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说自己的老板张某,前一天下午从上海应邀来到杭州,在温德姆酒店与生意伙伴温州人胡某见面。随后,胡某把老板带离杭州后失联。直到深夜11点,胡某与手下人来电索要5000万赎金,以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
张老板是内蒙古人,在老家开办了大米加工厂、旅馆等多个实业。胡某是温州人,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早年曾当过出境偷渡中介,还从事高利贷放贷、网络赌博游戏等行业,并有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前科。
2013年3月,警方发布红色通缉令跨境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从泰国押解回国。公诉人说,在拘禁期间,张某屡被殴打,时间长达近三个月,最后失踪成谜。这期间,张某的妻子向胡某亲戚的账户,前后打入约620万元。
胡某落网后,承认确实和手下非法拘禁过张老板,但之后将他释放了。当胡某的手下全部被抓后,此案的转机出现,他们说到,在胡某指令下,已把张老板装进铁笼推入滩坑水库。
但要完善证据链,必须找到张老板的遗体。在近300个西湖大小、且深百米的水库里打捞一个人,极其艰难。经历过多次打捞失败,2014年10月20日,尸体搜寻工作被重启,先后出动水下机器人和国内顶级深水扫描设备。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张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搜索到,1月6日被害人张老板尸体及铁笼被成功起获。
公诉人说,这个铁笼尺寸仅为60×70×70厘米,胡某等人生生将一个1米8的男子装进笼子,如同动物般对待。同时精心踩点,选择在青田滩坑水库作案。水库的北山大桥最高墩高116米,为我省第一,水库一带道路曲折,人迹罕至,然后在午夜时分,连人带铁笼抛入百米水中。足见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
一个手下说没有推笼子
一个手下说只碰了下油布
杭州中院曾于2014年6月、8月、9月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前三次审理中,几名手下称,将张老板带到北山大桥后,按照胡某指令将人释放了。
昨天,在铁证面前,胡某依旧信誓旦旦:“我是想把张某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房子我也租好了,北山大桥开过去有点路的,是一个养鸡养鸭的农宅,但后来车子开到桥头,我就把张某放了,之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直到此刻,你还坚持自己和打捞起来的尸体无关?”公诉人讯问。胡某两只手撑在被告席上,目光没有游移:“是的。”
不过,胡某的两个手下改口了:“尸体之前没找到,我们有侥幸心理。”他们说,2012年8月31日晚6点,把吃好晚饭的张老板带下楼,让其坐入一个铁笼子,并拷上手铐,之后锁上铁笼子,塞入一辆奥迪越野车的后备厢。车子径直往水库开。开到半路车子爆胎,后来铁笼子转移上了一辆皮卡车,上面盖了一块油布。
由另一辆小轿车带路,皮卡车开到了北山大桥,这个过程中,铁笼子掉入水库中。
胡某的手下之一张某说——
他开了另一辆车在皮卡车前面。“我就是拿掉了铁笼子上的油布,两个手指触到过铁笼。胡某把铁笼抬到桥栏杆上,说是吓唬他一下。但笼子怎么掉进水里,我不知道。”
胡某的另一个手下金某说——
当时他开皮卡车,胡某坐在后座。车开到北山大桥时,胡某让他停车,车停下时,并没有熄火也没拉手刹。按照他的说法,胡某和张某到皮卡车斗里,一左一右要把铁笼抬到桥栏杆,因为太重,就叫他来帮忙。
因为没拉手刹,车子开始溜坡,他就回车里拉手刹,只听砰一声响,回头看连人带铁笼不见了。“我意识到,他们把笼子抬到桥栏上,是要杀了张老板。”
“他们两个人,一个说没碰到笼子,一个说去拉手刹。张某有200斤,铁笼子也有七八十斤,我一个人能抬得动?所以,我根本没有推铁笼子下去,是把张某放了。”直到最后,胡某仍然做了这一番辩解。
“你这是一面之词,是拒不认罪拒不悔罪的态度。”公诉人说。
胡某辩护人提出死因不明如何能定故意杀人
昨天,公诉机关还出示了一份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由于尸体在水中浸泡时间过长,高度腐败,不能明确是溺水身亡。最后结论是,死因不明。
胡某的辩护人由此认为,对胡某指控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
他认为,死因不明,则很难判断,张某在入水那一刻,甚至是被抬上桥栏杆那一刻的生死状态。
“几个嫌疑人都说,在抬起铁笼的时刻,没有听见张某发出挣扎的声音,所以不排除是死后入水的可能。另外,张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如果不及时服药也有可能死亡。”
胡某的辩护人还提到,胡某非法拘禁张某只是为了讨债,当时张某家人已经报警,他没必要冒着风险故意杀人。
“死因不明是法医秉持的审慎态度,因为尸体高度腐败组织缺损,所以没有办法检出溺亡的全部数据。而根据嫌疑人的供述,在开车到水库的途中,风吹起油布,被害人张某曾要求喝水,而且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也不会在短时间内突然暴亡。”公诉人反驳。
昨天当庭受审的共有9人,其余6人都承认参与过拘禁被害人的行为。
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至此,公诉人特别写了本案的启示,其中有一段发人深省——
我们痛心地看到,法治的信仰被一些人赤裸践踏。
本案系被告人胡某企图运用暴力解决经济纠纷而引发,最终恶化成故意杀人犯罪。
米兰·昆德拉说过:“永远不要认为我们可以逃避,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
当三被告人把被害人装入铁笼的那一刻,当三被告人抬到栏杆的那一刻,当他们把铁笼抛入水库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把自己引向了今天这个不归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