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虐待儿童女教师为什么被无罪释放?
- 阅读数:0次
- 发布日期:2012-11-17 15:38:30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虐童女教师不构成犯罪 撤销刑事案件并释放
网曝浙江温岭女教师虐童照片
据温岭警方11月16日通报,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 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已释放了颜艳红。
为什么颜艳红会被无罪释放?
在本案中,很多人认为构成了“虐待儿童罪 ”,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设立该罪名, 《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确规定不为罪,法无明确规定不处罚。据此,颜艳红不构成“虐待儿童罪”。
另一说,构成“虐待罪”,但《刑法》第260条的虐待罪的主体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虽然,幼儿可能与老师一起生活,但不是家庭成员,因此主体不符,也不构成“虐待罪”。
当然,从图像看,如果颜艳红导致儿童失聪将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本案并没有证据证明有失聪等伤害的事实。
因此,颜艳红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撤销案件,释放颜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