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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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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10-10 17:14:06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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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保外就医是为了让身患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且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享有接受治疗的权利。那么,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下面详细介绍。

  一、保外就医的概念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二、保外就医的执行标准

  保外就医的执行标准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三、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四、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