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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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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3-13 14:22:44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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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的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要及时解除取保受审。那么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