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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期满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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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0-16 18:07:51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一、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怎样?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最长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根据本条规定可知,刑事拘留期满后,犯罪嫌疑人要么被逮捕,要么被释放,要么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于经过查证当事人具备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
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不能无限期地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满后,对于经过查证当事人具备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