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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撤回对清华教授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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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9-29 11:27:55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 作者:胡巍
原标题:检察院撤诉,清华教授付林无罪
“撤诉啦。”9月21日上午,《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收到付林妻子曲燕的一条信息。这天,付林夫妇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收到刑事裁定书。
付林收到的(2017)京0108刑初1423号裁定书显示,海淀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付林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17年5月27日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海淀区检察院于2018年9月20日决定对被告人付林撤回起诉。海淀区法院认为,海淀区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允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撤诉。
这意味着,在科技界颇具影响的付林案,最终以付林是清白而告终。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是国内清洁供热领域专家,也是北京市科委《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的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的总负责人。2015 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播放的一段短片上,付林的“全热回收的天然气高效清洁供热技术”代表中国入选了这次大会上的环保新技术展示。
2016年3月17日,付林因涉嫌贪污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逮捕,2017年5月28日海淀区法院正式立案,但通常为期3个月的审理期限被一再延长。2018年2月14日,经海淀区人民法院批准决定,付林被取保候审。
最初的一份起诉书显示,付林涉案总金额可达亿元级别。2018年1月15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刊发《清华教授付林科研经费案追踪》一文,曾对案件进行报道。
9月23日,付林和曲燕在清华园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专访。在4个多小时的对话中,付林谈到了冤案给他个人带来的改变和影响,更多的时间谈到了他对科研转化制度的深入思考。当谈及牢狱之灾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变故时,付林的妻子曲燕声泪俱下。
目前,付林已经回归到忙碌的科研状态,并且享受其中。他说,他不希望这段经历留下太多的悲观和抱怨。
但付林冤案给司法界、科技界和学术界带来的警示和思考不应被忽略。也希望付林式的悲剧不再重演。
2018年9月23日,即海淀区检察院撤诉后的第三天,付林和曲燕在清华园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巍I 摄)
上百亿的项目,技术咨询价格也就100万
《中国经济周刊》: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您如何看待劳动付出与回报?
付林:我从事应用型研究,做的项目规模都很大,几亿元都是小项目,大项目涉及资金上百亿元。有人猜想,即使从中抽成百分之一,我们团队从一个项目中就能盈利上亿元。但中国有自己的实情,可研(可行性研究)设计人员从中获得回报的比例是很小的。即使与一个大型项目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我们团队的收入可能也就100万元。
这跟国际标准不一样。国外认为,出点子是很有价值的劳动。完成一个建筑物,支付给设计师团队的费用能占到总额的相当一部分比例。其实可研设计方案往往是一个工程的核心部分,这也体现了对于知识的不同态度。
当然,从另一方面讲,中国的技术人员往往也有一种荣誉感。打个比方,假如让我参与鸟巢的建设,完全免费我也高兴,因为能够为奥运做贡献,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周围也有朋友批评我,说你个人可以有情怀,但在社会层面不应片面鼓励奉献精神,要让科研工作者从自己的劳动中获益,才能激励更多人愿意科研、从事科研、热心科研,从而推动国家的科技进步。我觉得也有道理。
具体到我个人,当初为了搞出能应用于实际的科研成果,组建了自己的科研团队,先后成立能源所和能配合科研的团队公司。(编者注:能源所挂靠的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清华大学下属的全资国企,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教师可在此公司名下设立研究所或工作室。付林的科研团队除他本人外均从社会招聘而来,能源所自负盈亏,所有营业收入统一划入规划院账户,并由规划院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由能源所自由支配。付林早期开始其科研构想时能源所不具备设备设计和制造的资质,因此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但实现科研目的后,我们整个团队就从公司运营中退出了,我个人也从能源所退出了,唯一身份就是清华大学老师,这一切其实发生在我失去自由之前。作为大学老师,我有稳定收入,但我是团队中唯一有清华正式编制的人,其他人隶属于能源所或公司,收入有赖于能源所或公司的经营状况。我听到过团队中个别成员的抱怨,这也好理解,比如年轻人要结婚了,买车、买房,将来养孩子,正是花钱的时候。
不能让技术被不良资本垄断
《中国经济周刊》:为什么要成立自己的公司,而不是与其他企业合作?
付林:这里就要谈到科研风险的问题。
即使我们经历了由大同到太原的大型项目,技术已较为成熟,涉及投资上百亿元,但还有一定的科研试验要做,不能完全算科研成果转化。根据我的个人理解,到了科研成果转化阶段,技术就完全可靠,是比较纯粹的商业行为,从事主体是企业而不是科研人员。在太原的项目最终成功了,对于节能、改善当地环境等有重大意义。但如果失败,我们就会身败名裂,承担相应后果,甚至可能因此入狱。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到成功,还要意识到科研的巨大风险。
但在中国,很多机构并不愿意分担科研风险,风险大多落到科研人员头上。这一点充分体现在我自己的科研经历中。
在我们承担的《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的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中,就必须有企业的参与,比如制造试验用的仪器、设备,此前市场上并不存在。实验场地也要与工厂合作,因为实验室很多情况下不可能具备大型实验的条件。
企业前期提供科研支持,后期可以享受成果的收益。但我提出技术构想后,耗费大量时间寻求企业合作,可诸多企业没有一家愿意,这就是我不得不自己组建公司的原因。但我们的研发成功以后呢?因为有了潜在经济价值,且不必承担科研失败的风险,很多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来,包括当初拒绝过我的企业,其中还有企业试图垄断我们的技术。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个别企业只想摘果子,不想承担种植失败的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有企业愿意应用科研成果,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付林: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是我自始至终的目的,但选择合作企业需要慎重,因为科研视角与资本视角是不同的。作为科研工作者,我们走的是技术路线,而资本在乎利润。如果遇到不良资本,它为了利润最大化,甚至会影响技术路线。资本的路线只有利弊之分,但技术的路线却有对错之分,真正的科学家必须坚持走正确的路线。
我们在实践中有过一个案例。与某企业、地方政府合作的一个项目,根据我们的技术路线,项目只需要投资3亿多元。但企业改变方案,使得工程造价高达13亿元。我们坚决抵制,并向政府反映,强烈要求回到正确的技术路线上。所以与企业合作要慎重,更不能让技术被个别不良资本所垄断。
我过去一心科研,但失去人身自由后,开始从社会层面思考一些问题。在这个案例中,10亿元的差价意味着更多的利润,这就会导致企业与科研工作者的矛盾。后来导致我失去自由的一些所谓举报,是否就有这样一些社会因素掺杂其中呢?
此外,从专业的认知讲,我们的科研成果在节能领域有革命性影响。目前市场上从事节能、清洁供热行业的企业,如果不积极革新技术,大批企业甚至有倒闭的可能。我们很愿意推广科研成果,但前提是不能随便改变技术路线,因为我们仍然坚持让技术造福社会的初衷。
如何改变“论文比成果转化更可靠”的现象
《中国经济周刊》:国家鼓励科研成果转化,您能否在相关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付林:总的来说,科研环境,包括促进成果转化的环境,现在是越来越好了。
我对科研有自己的想法,衡量一项科研活动是否结束,不仅要得出一套理论,诞生论文,还必须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应用,验证理论的科学性。在工科领域尤其是这样,否则科研任务就不算完成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使自己的工作朝着科研成果转化的方向发展。即使后来遭遇了挫折,也从未后悔过,再有一次选择,我也仍会走这条道路。
其实很多科研工作者和我有一样的想法,但是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们的评价体系就要做一些变化。比如,过去我们太关注论文的发表了,很多科研人员不以成果转化为目标,因为涉及到涨薪、职称评定等一些现实问题时,论文比成果转化更可靠,更何况成果转化还有风险。
此外,企业和学校、科研人员要形成配合,优化科研成果转化的环境。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专利保护。为什么企业不愿与学校合作,不愿承担科研风险?这里就有专利保护不力的因素。如果专利审核不严,一家企业获得的成果,他人窃取并稍加修改后也能申请专利,利润因此就被瓜分,那企业为什么还要支持科研?既然要让企业承担科研风险,就要保证风险之后能够获得回报。
有时专利技术的应用,在制度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现在建设一个项目,出于预防商业腐败等一些考虑,必须进行招投标,召集几家类似的企业以便形成竞争。这本来是好的,但对于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由于独此一家,市场上没有类似企业与之竞争,导致它就不能参加招投标。所以碰到类似制度上的问题,就要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了。
付林妻子:这两年间,我的世界观几乎崩塌了
《中国经济周刊》:被指控涉嫌经济犯罪的这段经历,给你和你的家庭带来哪些改变?有哪些得与失?
付林:我过去的视野可能局限在科研领域,现在看世界的视角更加宽阔了。比如我刚才所说的,在考虑问题时会看到一些社会因素,一些技术问题的背后也可能是社会问题。再比如说,失去自由以前,也经常有媒体就专业领域的问题采访我,但我总感觉意义不大,不如把精力放在科研上。但在我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我能理解一些新闻媒体的存在对于社会的积极意义,现在记者提出专业领域的采访要求,我就配合多了。
总的来说,我不希望这段经历留下太多悲观和抱怨,某种程度上也是由于目前的科研工作十分忙碌,并且我十分享受这种得来不易的工作状态。但我妻子在这方面就有所不同,这段经历对她消耗很大,还需要慢慢修复。
曲燕:是的,经过这两年,我觉得我的世界观都崩塌了。
我一直坚信付林是完全清白的,无辜蒙受这样的苦难,心中无比愤恨。虽然我知道,遭受不白之冤也是由于各种因素,包括现实社会的一些客观因素。但有些感觉很糟糕,很多时候你明明处于一场斗争中,却不知对手在哪里……你明明心头有仇恨,却不知道该恨谁……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另一方面,过去从媒体或者其他途径,我也会看到一些关于社会的负面消息,但怀着一种自然而然的乐观,认为世界会自己治愈自己,无理由地相信情况总会变好。但现在看到一些报道,其中那些遭受不幸的当事人,虽然我不一定能具体帮到什么,但会感同身受,产生很强烈的同情心,然后去关注事件,并且思考社会怎样才能变好。
付林:这段经历对科研和工程建设是有直接损失的。在羁押的近两年时间,我无法从事任何科研活动,包括参与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评审答辩。我失去自由之前就已经启动的一些项目,工程进度受影响,直接造成经济和社会损失,加上一些工程惯性,收拾残局又还要多花一两年时间。
此外,这段经历给我们家庭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无论是对于我的父母、妻子,还是孩子……而我最要感谢的就是妻子,这期间所有的压力都是她独自承受。
《中国经济周刊》:是否考虑过赔偿问题?
付林:对我们来说,清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事情都还没有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