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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坠江:涉案司机和涉案女司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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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11-02 21:57:48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一案,经调取监控录像证明驾驶小车的女司机没有逆行,公交车跨过实线撞击护栏坠江,根据多方面报道,公交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15人,其中3人为老人卡。涉案桥面李水高为50米,水深70余米深,给救援带来了极大困难。案发后,重庆市消防总队50名指战员、5辆消防车、2艘冲锋舟已在现场开展救援,水上支队及周边支队已做好增援准备,目前,已经打捞出15具遗体。根据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女乘客因坐过站后与司机发生争执,之后,女乘客用手机扎打司机,司机还击,导致公交车失控,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涉案司机和女乘客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愿死者一路走好,生者平安!——何继成律师综合整理。
延伸阅读
11月2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况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精确定位坠江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公交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早前报道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三张老人卡刷卡上车 警方进驻公交公司(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曾业 李玉泉 重庆万州报道
10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22路公交车所在的公司获悉,目前,当地警方已进驻该公司,对车上人员及随车的监控数据进行调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均未在公司办公区,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拒绝采访。
据该公司从事故车辆上采集的数据显示,最后两名乘客上车刷卡的时间为9:59,均为普通卡。9:52至9:59,共有8名乘客上车刷卡,其中3张卡为老人卡,其余卡均为普通卡。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22路公交车的行驶线路为“环湖线”,起点站和终点站均为“港口”,共计36个站,“二桥北桥头”为江南驶向江北方向的第十个站。上长江二桥前的最后一个公交站,正是“二桥北桥头”。
重庆万州区公交车坠江交通事故最新警情通报!
今天上午,重庆万州区发生一起公交车与私家车碰撞后公交车坠江的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现场已打捞出两具遇难人员遗体,涉事私家车女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刚刚,@平安万州发布最新通报: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根据调查访问、调取公交客车沿线监控视频,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上共有驾乘人员10多人。目前,事故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坠江公交车已确定为一辆当地22路公交车,相关部门已确定车辆沉入江底。截至13点,现场已打捞出两名人员遗体。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立即视频连线,进行指挥调度,并派出由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
目前,重庆市消防总队50名指战员、5辆消防车、2艘冲锋舟已在现场开展救援。水上支队及周边支队已做好增援准备。
据重庆交通早报报道,在现场参与救援的蓝天救援队骆队长告诉记者:事发桥面离水面有50余米,公交车坠江后又沉入65米深的江底,由于巨大的冲击和水中缺氧等问题,给被困人员带来极大的生存挑战,同时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