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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要扣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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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4-25 17:12:03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一、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二、交警扣车的时间要求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
1、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2、特殊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13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三、怎么取回被扣的车
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对方不保全,就能提车。
当然,对于来历不明、无牌证、已到报废年限、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当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