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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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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3-10 18:39:23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交警大队、人民法院)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者及家属在住院期间应有意识的收集相关材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期伤残鉴定之用。具体细节又因人因事而异,难以一一在文章中说明,对此不妨询问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