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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7-02-16 04:26:29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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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
        摘要: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流程

  (一)立即停车,避免危险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机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查看现场,拍照取证

  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如果双方只是轻微的碰擦,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可以将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三)事故报警,保险报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事故存在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员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四)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五)事故发生,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的效力

  双方就损害赔偿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在不违背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

  ②当事人姓名;

  ③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

  ④事故形态、碰撞部位;

  ⑤赔偿责任;

  2、事故轻微,简易程序

  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①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②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③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④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3、事故严重,一般程序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①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②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

  ③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

  ④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

  ⑤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