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82322791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结婚离婚析产>离婚赔偿>回答

深圳何继成律师解答的咨询

咨询者:匿名
离婚的2个问题
我于2008年与女方结婚,儿子在2009年出世,由于夫妻性格,生活习惯等不同,我们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几次发生家族暴力冲突,我们双方都认为无办法再一起生活,都愿意离婚。不过女方竟然要求十万元的赔偿金,且要求儿子的抚养权。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两万多存款,房屋是我父亲买的,也是我父亲的名下,我们两都在今年十一月失业。我想咨询下:1、女方有权要求十万元赔偿金吗?2、我争取儿子的抚养权机会大吗?
2011-04-02
  • 2011-04-07深圳何继成律师回答
    分割问题 要看你们双方的财产的所少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共同财产没有20万的 那么对方要求不合理 孩子2周岁以下一般是归母亲的 你争取的话要证明孩子和你生活更好即可

其他离婚赔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