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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何继成律师解答的咨询
咨询者:匿名
拆迁谈判
我租的是门市,合同还有两年到期,在签订合同之前,房东承诺在几年内房屋不会拆迁,可继续营业,但现在建委说房屋是危房,必须拆迁,合同终止。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赔偿?或者已经赔偿,但是同样的门面、同样的租赁费,补贴的却金额不同,原因是出租单位(文化馆)领导逐个谈判后同意马上签协议,统一拆迁,可立即领取补贴费。后来才发现领导给补贴的金额比例不一样,也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去补贴,金额差距太大,有的是领一万,有的是两万,因为补贴不一样,这样情况是否还有重新谈判的机会?
我租的是门市,合同还有两年到期,在签订合同之前,房东承诺在几年内房屋不会拆迁,可继续营业,但现在建委说房屋是危房,必须拆迁,合同终止。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赔偿?或者已经赔偿,但是同样的门面、同样的租赁费,补贴的却金额不同,原因是出租单位(文化馆)领导逐个谈判后同意马上签协议,统一拆迁,可立即领取补贴费。后来才发现领导给补贴的金额比例不一样,也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去补贴,金额差距太大,有的是领一万,有的是两万,因为补贴不一样,这样情况是否还有重新谈判的机会?
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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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0深圳何继成律师回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出租人要求给予违约金或相应拆迁补偿,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补贴过低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增加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