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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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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0-20 17:37:59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可选择: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该机构颁发《离婚证》,自此婚姻关系解除;
2、到法院起诉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打离婚官司,由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或调解离婚。法院颁发《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即为双方离婚的凭据。
虽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在适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时,可要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5)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不过,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