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82322791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婚姻家庭>离婚诉讼>

律师简介

  • 何继成律师
  •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823227911
  • Q Q:975601297
  • 邮箱:hejicheng2628@126.com
法律咨询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7-06-05 14:18:57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免费法律咨询
  摘要: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是子女抚养费的数目问题。子女抚养费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子女日后成长的生活和教育水平。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具体如下这么说:

  一、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抚养费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1、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孩子生活费标准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