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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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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6-05 14:13:58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一、什么是法定监护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二、哪些人是法定监护人?
1、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
3、确定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三、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由于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关系重大,有较多的立法例通常都规定了不得担任监护人的消极资格。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破产人;法人;被法院撤销监护权。
法定监护人和监护人是有区别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要小于监护人的范围。当然,还有存在不能成为监护人的情形和监护人虐待被监护人的现象,这些都需要亟待解决。如需要帮助,建议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