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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打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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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5-15 17:19:41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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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前我国正常的婚姻解除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今天,小编就聊聊诉讼离婚那些事。

  1、诉讼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诉讼离婚要提交什么资料?

  (1)离婚起诉书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有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4、诉讼离婚要交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用:

  (1)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1000元的,30元/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5、诉讼离婚,对方不来开庭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

  关于这点当事人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6、诉讼离婚找不到对方的财产怎么办?

  建议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7、诉讼离婚,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司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