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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离婚,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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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4-05 16:38:30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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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去哪里,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的。

  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全称是离婚损害赔偿。所以,就单单从损害赔偿的概念上就可以判断,要是不想起诉离婚,只想请求损害赔偿的是无法无据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当事人要是不想离婚的是无法主张损害赔偿的,千万不能混淆这个概念。如果双方感情确实难以维系,而且主要过错在于对方的,建议起诉离婚然后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