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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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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3-30 00:55:58
- 来源:深圳深圳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发生一些民事法律行为,如生儿育女、衣食住行、成家立业等愉快行为;也会发生一些令夫妻尴尬的行为,如出轨、偷情、第...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发生一些民事法律行为,如生儿育女、衣食住行、成家立业等愉快行为;也会发生一些令夫妻尴尬的行为,如出轨、偷情、第三者、家庭暴力;还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最不愿意看到的一面,那就是离婚,不管你愿不愿意,离婚的现实就在那里。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还需要对一些事情进行善后处理,这些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归纳起来无非就是: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小孩抚养这三大问题,另外,有过错的,可能还要涉及到赔偿问题。这些离婚诉讼、调解的法律依据可以从下列司法解释中找到: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主要是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中止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
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主要针对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住房公积金及知识产权收益等款项的认定、军人的复员费及自主择业费的处理等问题,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判依据。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201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是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