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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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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5-10 16:27:07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咨询:最近我发现丈夫把公司的大部分股份都变卖成现金,转移到其妹妹账户,我们现在还没有离婚,我能否请求法院分割我们的共同财产?
答复: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夫妻经济生活的和谐稳定,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如果发生诸如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就可以进行分割,不过此时也需要您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