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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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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4-07 15:36:07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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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需要,不宜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在房产方面,哪些情况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结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这种财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项是兜底条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在房产方面,属于个人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个人婚前购买的房改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相反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