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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原招生处长明码标价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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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12-23 16:51:19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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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处长蔡荣生自主招生时明码标价:5-80万不等

  原标题: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认罪!“帮助”44名学生受贿2330余万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南京审判网)公布,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受贿案,于12月3日上午9点半在南京市中院开庭。检方指控蔡荣生受贿2330余万元,对这一罪名,嫌犯蔡荣生表示均无异议,认罪悔罪。该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庭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日宣判。

  利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便利受贿2330余万

  2014年5月30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检方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此前的2013年11月20日,经上级指定管辖,南京秦淮区检察院对蔡荣生立案侦查。

  2015年10月21日,南京中院发布消息,根据最高法院的指定,南京中院受理了蔡荣生受贿案。

  据南京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80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蔡荣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蔡荣生受贿案案件回溯

  2003年

  蔡荣生于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蔡荣生回到人民大学,任学生处处长;2005年至2013年,担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2010年

  从2010年开始,网上即有大量的举报材料指向蔡荣生招生腐败,利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等机会收受贿赂。另有消息指出,蔡荣生至少在7家公司兼职。

  2013年9月

  人大新闻网显示,2013年9月27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在巡视中国人民大学后,曾反馈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负责巡视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央巡视组组长陈际瓦指出,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其中包括在自主招生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巡视组还称,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在人大进驻了两个月26天的中央第十巡视组,是当年中央派出巡视组中进驻时间最长的。

  据了解,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央巡视组在第一轮巡视中唯一进驻的高校,而蔡荣生也成为巡视组离开后第一个被确认协助调查的中层干部。当时,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的招生网站中,在10个门类的“特殊招生”中,作为蔡荣生被调查主要原因的“自主招生”也位列其中。

  2013年11月

  2013年11月28日,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证实,蔡荣生接受调查。

  自主招生时明码标价:5-80万不等

  根据起诉书指控可知,蔡荣生自2005年起,便开始利用自主招生贪污敛财。2003年,教育部启动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正是这一年,蔡荣生回到人大,任学生处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两年后,成为首任主管自主招生的招生就业处处长。

  据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显示,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和校荐两种方式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面试都通过的话就可以确认入选资格,适当对高考成绩予以减分录取,750分制标准下最高可减少50分。

  不少人提出质疑,为何不能将招录人员的成绩、名单和信息予以公布?《现代快报》报道,一位高校老师称,“学校和学院都有一定的补录名额,破格和补录是在最低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的,没有公开申请程序,只是凭无从得知的标准圈点录取对象。”

  据《新京报》报道,此前,曾参与自主招生的学生表示,2006年至2010年间,人大自主招生几乎明码标价。有学生称,若高考成绩超过重本线较多,蔡荣生会建议自主招生20分加分,价钱为5万到20万元;如成绩较差,花50万到80万元可通过艺术特长生、国学院自主招生等方式最多降200分录入人大。

  蔡荣生被调查后,人民大学主动提出暂缓自主招生一年,并进行整改。

  涉嫌向蔡荣生行贿的另两起案件也将进入审判程序

  9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南京秦淮区检察院近日对王莱、崔维宁提起公诉。其中,王莱涉嫌介绍贿赂罪,崔维宁涉嫌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秦淮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莱请托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8名学生在入学、调整专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将请托款转交给蔡荣生。

  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崔维宁为其女儿谋求支教推免研究生资格,向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行贿,数额巨大。2006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崔维宁请托蔡荣生,利用其职务便利,为11名学生在入学、调整更改录取专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将请托款转交给蔡荣生。

  被蔡荣生“帮助”的44名学生今何在

  蔡荣生“帮助”44名学生共收取贿赂2330万余元,那么平均每个被“帮助”的学生贿赂蔡荣生的平均金额在50万以上。这些学生现在在何处?据相关资料显示,这些学生并未受到收回毕业证书等的处罚,按照检方指控,蔡荣生犯罪行为在2005年至2013年持续进行,这意味着部分学生已经毕业,有些可能已经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得到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