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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快递冰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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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3-31 12:59:30
- 来源:深圳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案例】 2014年3月4日,机场警方检查空运物流包裹时,发现其中一个写着棉被的包裹有问题,里面是衣服,内部夹杂有两包粉末状物品,鉴定是40克冰毒。有人用快递贩毒!机场警方对包裹的来源地进行追溯,发现快递包裹没有地址,只留下“沙湾张小姐”,邮寄到“黑龙江某地”等信息。机场警方将案件信息通报给龙岗警方。龙岗警方立即成立由禁毒大队、沙湾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
专案组经过近两个星期的摸排和走访,终于掌握了寄件人信息,嫌疑人是一名叫张某的女子,其曾多次利用快递寄过东西。民警判断张某经常快递贩运毒品,专案组随即循线追踪,发现张某已回到黑龙江。专案组兵分多路,一边地毯式搜索张某在沙湾的藏身地址,一边赶往东北追查。
3月25日正午,专案组得到线索,从东北回深圳的张某出现在南岭村一个小区。专案组马上在小区出租屋内将张某抓获,在其身上缴获少量冰毒和一些吸食毒品的工具。张某承认了在机场棉被包裹内夹藏冰毒是其所为,之前多次用这种形式向东北邮寄毒品。
自己吸毒,多次用快递毒品,那张某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呢?经张某交代,专案组得知在龙华新区有一个陈某在贩卖毒品。当天下午,专案组赶往龙华陈某居住地。警方6人破门而入,将陈某以及一名同伙侯某抓获。在房间内,警察搜出了冰毒约11公斤,涉毒赃款现金人民币14100元、港币3000元,并在楼下查缴一辆轿车。
“陈某看到所有毒品都找出来了,很快就慌了。向我们提出愿意每个人给200万元(共1200万元),换我们放人。”办案民警说。根据禁毒民警所掌握的信息,1公斤冰毒在毒贩手里往往以4万- 5万元出售,11公斤毒品约价值60万,而在法律上贩卖11公斤毒品,足够判死刑。
民警清点陈某身上物品时,发现有一串钥匙明显比较多,追问得知陈某还有其他的住所,随后在油松一处公寓内,用陈某的钥匙打开房门。“进门之后,一股药味扑面而来。”民警在此查缴到一批制毒工具及3桶半成品制毒液体和1公斤冰毒成品、麻古502克,大麻59克,鸦片膏12克。
25日从中午到晚上,专案组民警先后将张某、陈某、侯某抓获带回派出所。经过审讯,得知还有一名同伙李某外出而没有抓到。民警连夜布控,26日中午,李某自动到沙湾派出所来。原来在陈某、侯某被抓之后,李某回到住处打听两个人是被沙湾派出所抓走,自以为警方并不知道自己涉案,于是以送饭为名,想到派出所里见同伙打探消息,没想到自投罗网。至此,深圳快递冰毒大案告破!
目前,贩毒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侯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可能涉嫌的罪名】何继成律师认为深圳快递冰毒大案可能涉嫌的罪名如下:
1、 如果上述4嫌疑人是分工协作的,其中有一人负责购买毒品、一人负责投递(快递)毒品、一人保管毒品、一人负责联系买家,获取的利益共同分配,那么,他们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2、如果4嫌疑人人没有意思联络,各自独立完成上述事项,那么,会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3、如果4嫌疑人均参与了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则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但上述事实均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理由是从量方面看,达11公斤,从保管目的看,是为了销售不是为了吸食毒品而藏有毒品,而是为了贩卖毒品而持有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当然,如果保管人是吸毒者在量刑的数量方面会酌情扣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