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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回家冷静三个月后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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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3-29 16:36:55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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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最近,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通知书限定夫妻冷静3个月,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其内容大多劝解夫妻珍惜婚姻家庭。

四川发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夫妻冷静3个月

  这份通知书给这对夫妻的冷静期限是三个月,从3月8日起到6月8日止,通知书中也提出了冷静期间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85后夫妻因琐事提起离婚,法院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安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在一次纠纷中女方离家出走。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个性,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在今年3月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了诉讼的意愿。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据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虽然此前外地也有过 “离婚冷静期”的探索,但因为在四川省还是首次,并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也没有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们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才最终形成最后的样子。“在里面我们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特别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广州、上海等地区法院已开展试行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并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随后最高法选择了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这项工作。

  按照《意见》的要求,试点法院要在最高法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目前,在广州中山市,所有的离婚案件在开庭前必须进行调解,调解形式不限,可当庭调解、可电话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庭出具调解协议;调解不能当即成功的,给予一个月的冷静期(或和解期)。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就在离婚判决中引入了“冷静期”,在已进入“冷静期”的67起离婚案件中,成功挽回了27个濒临破碎的婚姻家庭。在河南,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一些基层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离婚冷静期防冲动型离婚

  这次发出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资阳市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说“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有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要求,要防止冲动型离婚,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每年有上百万人离婚,牵涉的人很多,造成社会问题,像是未成年人人犯罪、老人没人赡养。

  尽管有些人批评,法院给予离婚冷静期的作法是司法资源的浪费,但蒋新儒说“在这个问题上,外地法院探索过这种做法,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也都引起了争议,但我们觉得这件事要从正面来看,要看到这种做法也起到了作用,挽救了一些家庭和婚姻。”(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