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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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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7-28 18:08:17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理的期限是:
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
租客欠租,房东能否断水断电?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催告并事先告知将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的情况下,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依约支付租金,出租人采取前述行为属于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支付断电(水、气)期间的租金。但是,出租人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应当与承租人欠付租金的数额、比例及过错程度相适应,超过必要限度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租赁房屋的维修费谁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设施维修费用一般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要注意给对方预留合理期限搬迁或寻找下一位承租人。
遭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
3、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