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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提出破产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6-02-02 13:37:14
  • 来源:深圳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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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归纳出清算组提出破产申请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清算情况的说明;

  二、会计报表,主要指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三、公司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

  四、债权清单和债务清单,均应列明名称、住所、开户银行、发生时间、数额、性质,并说明有无争议;

  五、公司性质的证明;

  六、清算组资格证明,成员组成及基本情况;

  七、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书应当有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清算组;被申请:被清算后发现资不抵债的公司)的详细情况;

  二、申请请求事项(应明确具体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清算公司破产);

  三、事实和理由:

  1、 公司财产资不抵债的详细事实和理由;

  2、 公司资产状况的客观陈述;

  3、 公司债权情况和公司债务情况;

  4、 明确写清公司清算财产除去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已资不抵债的财产状况;

  5、 清算过程中其他应当说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