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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收费标准和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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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2-24 14:44:54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摘要: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注册有限公司的费用和管辖范围。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收费标准
1、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2、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4、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5、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6、公司(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4)专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
(5)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公司。
2、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2)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