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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禁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开展“租金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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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9-22 10:06:42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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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互金协会:严禁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开展“租金贷”业务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长租公寓”业态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市场上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联合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等贷款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或P2P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信用贷款,机构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资金放款给到服务商,服务商并未将全部资金给到房东,形成了资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实际上每月向贷款机构还贷的服务。

  服务商通过对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进行设计,在未对租客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前提下,诱导租客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签署贷款合同,将原本用于向房东支付租金的贷款资金截留,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造成租客、房东合法利益的重大损失。

  该业务模式以支持国家鼓励发展长租公寓的名义,实际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特征,形成了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杠杆高、风险大,存在隐蔽性强、违法类型较多、涉及面广等特征。

  协会表示,将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严禁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的中介服务商开展类似“租金贷”业务合作,呼吁广大租客和个人房东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