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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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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26 16:22:36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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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买卖双方往往约定允许与房屋实测面积有一定幅度的误差。如果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一、新房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房屋面积误差比如何计算

  公式: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好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好计价面积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猜测面积)×100%÷猜测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