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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退房的条件是什么?退房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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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3-24 16:24:11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一、买房人退房的条件
1、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合同约定交房日的三个月;
2、开发商未经买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3、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4、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开发商隐瞒房屋产权情况,比如房产已经被抵押。
二、退房的基本流程
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购房者提出退房通知
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原因退房,由开发商承担损失;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开发商无需赔偿。
2、办好各种手续
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三、开发商与买房人解决争议的方式
首先要查看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该约定是否有效。在明确约定且约定有效的情况下,则应该根据约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其次,关于哪里起诉的问题:如果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购房者在选择受理法院时,因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选择被告(即开发商)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而不能适用不动产的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