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 阅读数:0次
- 发布日期:2017-02-21 11:02:52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网友咨询:在深圳xx小区购小套住房一套,房款及办证各项收费在二年前早己付清,催领不到房产证,可否将房产退给开发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解答: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您可以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