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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流程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6-02-02 01:25:25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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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申请清贷款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贷款申清书;借款人的身份证,属于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首章;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贷款本息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付首期款证明。

  (2)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3)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4)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贷款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贷款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 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按照银传[1999]44号、45号规定,自1999 年9月21日起,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现行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5.31%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5.5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