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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抵制强制拆迁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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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2-02 01:55:26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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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继上演了一家两人自焚悲剧、官员与当事人“女厕攻防战”、抢尸大战、监视与反监视之后,这一场本被地方官员严防死守的拆迁悲剧,随着钟如九、钟如翠姐妹开通微博,局面发生了些许逆转。17日晚,江西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常务副县长被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一并作出处理。抚州市陈副市长向钟氏承诺,从今以后再也不监控他们。“拆迁事件正朝着良性方向发展”,舆论评论道。众多的声音则表现出对这一“初步胜利”的欣慰之情。

  我们关注事态的变化,但必须对这些欣慰之声保持沉默。断言“9·10”拆迁自焚事件已获得了良性发展,显然为时过早。宜黄事件已经被分为拆迁与上访两个组成部分,钟氏姐妹通过网络所获得的,只是她们将不再受到监控的承诺,乃宜黄事件之上访环节的处置,远未具体涉及拆迁自焚环节。至于宜黄官员被处理,难道会是对拆迁事件的根本解决吗?钟家房屋最终要不要拆,钟家自焚而死的人将得到怎样的公正待遇与赔偿,尚未可知。更重要的是,当多数人一旦开始淡漠于对某一事件的“互相无偿地帮助”,那么更多与钟氏同样遭际者将怎样直面他们的命运?

  仅仅是技术的胜利,实在是乏善可陈。事实上,甚至对于宜黄事件之上访环节,我们的收效也同样微乎其微。媒体如实记录了自9月18日凌晨1点至19日下午6点半左右钟家兄妹遭遇围追堵截的“惊魂17小时”,我们发现,在这场截访叙事中,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仍是主要的指挥者。而我们知道,早在此前的17日晚,抚州市委已决定对宜黄县委书记进行立案调查。已经被立案调查的地方主官仍然坚守在截访一线,何其怪哉。调查固然不代表有罪,未尝不可以工作,但虑及截访所指向的对拆迁自焚事件真相与正义的遮蔽,立案调查难道不应拿出一些诚意来吗?这无疑使得所谓的处理,更多是对舆情的一种敷衍。

  所谓权利,必在于公民意识的得寸进尺之中,必在于不舍追问的不抛弃不放弃之中,必在于健全的法律与坚定的法治之中。在网络微博对宜黄事件的海量关注与思考中,最得吾心者是评论人笑蜀写的一段话,他说:当务之急当然是放人,钟家人,都能够获得绝对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第二步,就是公益律师的介入,使钟家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和公正待遇;第三步,就是组织更高级别的调查组,江西省甚至中央政府,彻查此事件;第四步,则是联合有识之官员,学者、意见领袖以及民意舆论之合力,推动拆迁变革;第五步,法治之信仰,权力之制衡……如此,才算得是民意之胜利,权利之胜利。